admin 发表于 2021-7-15 13:12:04

曲靖 :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开始了 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际,曲靖市公安局决定从2021年7月10日至8月31日,在曲靖市中心城区(麒麟、沾益、马龙和经开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


目标
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加强路面管控,依法对不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办理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全面消除中心城区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现象,确保注册登记上牌率达到100%,确保城市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


怎么做
对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骑乘人员集中开展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常识宣传,强力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狠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宣传警示先行
曲靖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法规宣传,发布权威解读,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大整治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电动自行车整治的知晓率和支持参与度。进小区、进农村、进街道开展精准宣传,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办牌证、戴头盔、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交通宣传。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专题报道、以案说法,曝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教育震慑力度。

联合外卖、快递、寄送企业,组织骑手开展一次文明守法骑行集中宣誓签名活动。通过农村“大喇叭”、抖音、微X群等渠道,发布文明交通倡议书,加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提示力度,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加强登记管理
依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规、标准,落实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加强登记上牌发动工作,开展集中上牌服务,确保摸清电动自行车底数,全部纳入管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设立注册登记服务站点,配备所需人员、设备,办理登记业务。


严格路面执法
公安交警部门集中组织警力开展巡逻查控、教育提醒,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促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登记上牌、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推动形成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守法骑行的氛围,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从2021年7月10日开始,全面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路面检查,对没有挂牌电动自行车严格执法,依法查扣,按法定程序处理到位,促使所有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挂牌上路。做到发现一辆无牌车,处理一辆,要求当事人签订承诺书,逐一登记好车辆使用人、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购买途径及时间等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台账,督促当事人限期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紧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违反标志标线、逆行、违法载人、不佩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的路口,增派警力和协管员、志愿者维护通行秩序,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集中整治与错时勤务相结合等方式,联合派出所、巡特警等警种部门,实施常态化严管;综合应用视频卡口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提高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发现取证能力,予以曝光、处罚。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查获的无牌电动自行车,现场督促其办理登记业务,当场不能提供车辆来历凭证的,依法采取扣留措施;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骑乘电动自行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要求,推出协助执勤民(辅)警在路口做交通志愿者、参加文明劝导活动、抄写法规公约、观看警示影像活动等教育警示方式,由群众自主选择,不断提升相关人员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发动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广泛发动村(居)委会和社区管理员、劝导员等基层组织力量参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宣传劝导、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图   文:周清芳
编   辑:张琳苑
责任编辑:莫 薇 李亚鹏
审   核:魏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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