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0-21 18:23:51

曲靖一男子为解馋,偷狗不成被刑拘!



偏爱吃狗肉,又不想花钱。10月10日,王某因盗窃价值10000元以上的阿拉斯加犬,被公安局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0月9日20时,王某驾车路过沿江街道某村,看见一条体型健硕的大狗。他观察发现四下无人,立马对这条大狗动起了歪心思。据王某交代,他自幼了解狗的习性,又偏爱吃狗肉,可惜现在无固定工作,囊中羞涩,就想着自己弄一条解解馋。一开始他发现这条狗时,犹豫了半天也没有想到有什么办法,在不惊动旁人的情况下能把狗弄走。可让他意外的是,他试着接触几次后,这条大狗竟然摇着尾巴,纵身一跃上了车。王某顿时咧着嘴笑了起来,“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

王某大喜过望,正当他驾车准备离去时,恰好狗主人回家,见到了刚才的一幕,立马大叫起来,“抓贼啊!”王某大惊之下,发动汽车夺路而去。村里闻声的村民立即组织了拦截,最终在出村的路口将王某的汽车截停,随后向沿江派出所报警。目前,王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发布: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新闻办
提供:沿江派出所
编辑:叶 焰 杨 雷曾禹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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