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5258|回复: 0

[麒麟交通] 麒麟交警连续破获两起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事故还想一逃了之?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669

主题

8

回帖

5097

积分

店小二

积分
5097

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优秀版主荣誉管理

QQ
发表于 2021-4-5 19:23: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164072099f61a704e3ac315e0fd7359.jpg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要以为惹了事
就能溜之大吉
fbf1e9616dc94e4c38f89f13a7280e37.jpg
3月20日21时许
沿江街道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
驾车扬长而去
bd459ef5cfe99c3dd7d4a31ad05f6c69.jpg
接警后

麒麟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并迅速调取事发现场视频
发现肇事车辆
为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
然而,由于事故路段无路灯照明

无法获取涉案车辆有效信息

06bc9af0cb745b28bfa647ceb05edc7c.jpg
随即

民警在调取周边视频进行查找的同时
根据现场遗留的车体碎片进行地毯式搜索

fd7e2a0274d07da627ae175bcb317e1e.jpg
3月21日19时许
民警找到了嫌疑车辆和驾驶人

并对车辆驾驶人晏某进行询问
然而,晏某否认发生过交通事故
此时,民警已将现场提取车辆后视镜和碎片
送交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
a9a3ba6ca0ae3e7b7aeb5cf7eac70b89.jpg
加上对周边群众及晏某家属
进行调查走访
还原了事发当日晏某驾车肇事的过程
e4fe322ef5f74952c5e7103f77d29d8a.jpg
原来
晏某驾车与妻子赶集回家途中
不慎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事故发生后
晏某驾车跑回家中
晏某儿子在得知情况后
驾驶出租车与母亲
回到事发现场查看情况
两人判断现场没有有效线索
便放心回家

同时晏某还买了一块
新的副厂件镜片进行更换
现场遗留碎片经技术鉴定
确定肇事车辆
为晏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
0a9a6185a19f8c04a5ef618ef03d489d.jpg
最终
在铁证面前
晏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然而
时隔2天

同样在沿江
再次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
更加让人可气

3c4e72a520fe191bd7c2936ae370b63f.jpg
3月22日23时许

沿江辖区发生一起致两人受伤
交通事故
b04d42652397497cedc31107092c5e68.jpg
这名男子自以为夜黑风高

现场又无监控视频

可以高枕无忧

而逃之夭夭
055aa4446244a8a6887c95bcab806c71.jpg
谁成想

民警仅凭一点蛛丝马迹

15小时锁定
并找到了肇事逃逸者沈某
045a4be7578396142315e8bf308a2e44.jpg
通过查证
小型轿车是杨某的
而杨某与沈某是邻里关系

这次
杨某在不知道
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之下
将汽车借与沈某
59b82c01b0f21f9502f1179e3f0f75a5.jpg
▲为感谢民警的及时救治,家属送来锦旗

目前,由于救治及时
两名伤者其中一名已经出院

另一名还在医院救治

身体状况良好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示:1、肇事逃逸的定义: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事故现场的行为。2、肇事逃逸的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仍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或者为逃避法律责任弃车离开事故现场的;(2)有饮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现场的;(3)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或者给伤者、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或者将伤者送往医院报案后不履行听候处理义务的;(4)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肇事方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的;(5)法律、法规规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其他情形。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5、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1日实施 法释[2000]33号)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往期回顾
//1
酒驾、赌博!曲靖51名党员、公职人员被纪委通报!

//2
肇事!有证教无证,曲靖这对男女朋友如此“恩爱”不可取!

//3
快看!2月份 曲靖又有5人被终生禁驾,原因是…...


编   辑:骆霄垚
审   核:李亚鹏
来   源:麒麟警方 10f2f4ef0c1b2ab909dd8a3aac063547.jpg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粤ICP备19104741号-1|论坛圈

GMT+8, 2024-5-21 06:32 , Processed in 0.134761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